质量守恒定律

质量守恒定律

质量守恒定律:

  1、内容: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,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。

  说明:①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,不适用于物理变化;

  ②不参加反应的物质质量及不是生成物的物质质量不能计入“总和”中;

  ③要考虑空气中的物质是否参加反应或物质(如气体)有无遗漏。

  2、微观解释:在化学反应前后,原子的种类、数目、质量均保持不变(原子的“三不变”)。

  3、化学反应前后 (1)一定不变 宏观:反应物生成物总质量不变;元素种类、质量不变

  微观:原子的种类、数目、质量不变

  (2)一定改变 宏观:物质的种类一定变

  微观:分子种类一定变

  (3)可能改变:分子总数可能变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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